你应该知道的作者权

作者署名是科技论文的必要组成部分,这不仅仅是获得同行认可的方式,也能在业内建立专业信誉,是职业生涯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但是随着学科交叉和科研分工的不断细化,现在的科研工作越来越需要团队合作。以前那种单一作者署名的文章现在越来越少见了,而且队伍大了,文章的署名情况也就越来越复杂了。同时现在文章署名在某种程度上是跟利益相关联的,因为署名问题引起的争端也越来越多。

署名包含两条基本原则:贡献和责任。作者必须对文章中的工作做出了足够的智力或实际贡献,而与署名相伴而来的是对文章内容的责任。按贡献来分一般包括以下几种:在项目初期概念设计、数据的获得、数据的分析解释和使用有显著贡献;参与起草文章或是对文章重要内容做出修改和更动;确认通过文章最终版本得以出版。其中第一作者应该是在生成数据、诠释结果和撰写第一稿方面发挥主要作用的人。通信作者通常负责稿件的提交工作,如撰写cover letter、回应同行评议意见、签署版权协议等,有时也叫责任作者。一般来说,第一作者同时也是通信作者。但是由于现在很多第一作者是学生,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导师也希望可以作为通信作者来处理文章发表后的后期事务。但现在国内的科研评价体系有点问题,文章只看第一作者跟通信作者,所以最后就更倾向于第一作者跟通信作者不是同一个人的情况。

其他的参与项目但不满足署名条件的人员或者单位,包括为研究提供经费或担任小组或单位的行政领导,提供实验空间或仪器的;有偿为项目提供例行的技术支持、服务或材料,或编辑稿件的。这种情况可以文章的作者鸣谢中列举感谢,以认可所有参与人员的贡献。但在实际操作中,有时候为了减少摩擦,将各人员加入署名好像更容易维持各方之间的合作关系。比如领导类型的就很不好处理,经费是科研活动的基础,人家也是做了大贡献的。所以按照我们组的方式,大老板就是作为最末的作者出现的,不是因为具体的科研的贡献,而是在funding申请跟管理方面的贡献。

现在争议较多的是联合培养的情况。有些学校规定,学生联合培养发表的文章要么就要加上国内导师作为作者,要么学校就要作为第一署名单位,否则不计入学生毕业发表的文章。当然从学校利益出发,这种规定也算合情,毕竟出了钱还是想收回一点本的。但是培养单位不一定就乐意了,要是本来就是合作项目还好说,但是要是做的事情跟原来单位一点都不搭边,凭啥就要加上不搭边的人员以及学校作为第一署名单位呢?而学生作为夹心层就更郁闷了,自己只想毕业而已,为啥要两边周旋都做好关系呢?

所以呢,文章署名最后还是成了个切蛋糕的问题,规定是规定,但是实际操作还是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最好的解决方法貌似就是自己把科研做好一点,多争取当个第一作者,少做一点奖励性质的署名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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