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道德之侵占学术成果

侵占学术成果在实现手段上主要有这么两种。一个是导师跟学生的之间。工作都是由学生做的,但是文章的署名却给导师抢了。窃以为,这种性质还不算严重的。毕竟导师提供了经费、实验条件,有时候这些事情比科研本身还要麻烦。再说了,导师抢的一般都是第一作者或者通信作者,也没有怎么听说导师署名了,不让学生署名的情况。还有一种性质要恶劣的多,是利用同名或者相同的英文缩写名,将别人发表的文章归到自己身上来。比如下面的几个例子:

1 一,北京化工大学2012年7月28号发布公告,经调查核实,该校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陆骏盗用他人学术文章并伪造履历,属严重学术不端行为,决定予以开除。此前一天,他已被取消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资格。陆骏今年39岁,去年11月成为该院教授,今年3月入选国家第二批“青年千人计划”,可获中央财政人民币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及其他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近日,他发布的一份“招聘启事”遭网友质疑,“打假斗士”方舟子随后在微博中跟进揭露,发现其主要论文、学历及工作经验,均假冒国外同名(姓名拼音字母相同)学者,实施“移花接木”之术骗取名利[1]。

2 二,2005年11月23日,方舟子在其建立的学术打假网站《新语丝》上发表了题为《清华大学医学院院长助理刘辉教授如此伪造论文发表记录》,该文认为刘辉利用其姓名缩写“Liu H”同一位名为“刘宏(Liu H)”两者姓名缩写一致的巧合,将刘宏的论文记入自己名下,通过诈骗的手段获得清华大学医学院院长助理的职位 [2]。

3 三,2004年9月,同济大学通过全球招聘,正式聘用日本东北大学生化博士、美国科罗拉多大学癌症中心助理教授杨杰,为同济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2005年3月,在有关博士点申报材料中,一篇2004年发表于《肺癌》(Lung Cancer)杂志的论文被列入杨杰作为第一作者的论文清单。经查证,该论文并非杨杰的成果。文献检索所显示的“J. Yang”,并非“Jie Yang”,而是“Jun Yang”。杨杰本人在《肺癌》杂志刊出的论文是在其填写申报材料之后,而且他也仅是第二作者。同年7月,杨杰在申报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的申请材料中,再一次将Jun Yang在《肺癌》上发表的论文列入自己的成果清单。2006年3月,杨杰在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和面上项目的材料中,将他人承担的国家“十五”攻关项目子课题(课题编号2004BA719A0402)列入其承担的科研项目栏目[3]。

这种做法说起来有点小白白痴,因为只要花几分钟时间,检索一下该文章的作者全名,单位,邮件地址,就可以很容易判断出来是不是同一个人。如果说一个目不识丁的人这么做出来了,还可以理解。但是确实没有搞懂这些智商甚高、学术精湛的教授们还做得出这么拙劣的手笔。这还不算,这么粗糙的手法,居然还能毫无阻碍经过层层审批,是说明领导是充分相信下属还是说明审查机关的无能呢?或者两者都不是。能申请到千人计划是对申请者跟申请学校都有利的事情,也有可能即使知道了材料有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反正这年头什么啥事情都有“临时工”的。申请上了,皆大欢喜。申请不上出了问题,也是申请者“主观”的材料作假,这个跟用人单位“没有关系”的。所以对于方同学的“多管闲事”,不知道是不是有些单位会觉得挺不爽的。可问题在于,要是没有方同学,这些问题就会跟冰山一样,藏在水底下很久很久,甚至永远都露不到水面上。

[1] http://news.163.com/12/0729/01/87HVKDPN00014AED.html
[2] http://zh.wikipedia.org/wiki/清华刘辉履历事件
[3] http://edu.people.com.cn/GB/45146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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