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著作权:多少作者才算泛滥?

在学术期刊上发表文章是向公众以及学术圈交流科研成果的首要途径,而一篇手稿上的著作权代表着一个研究人员的科研贡献以及作为科学家的“功绩”考核。然而,在学术出版中,在指定发表论文的作者权的问题上仍存在许多困惑。

国际医学杂志编辑委员会(ICMJE)就提议根据以下几个标准来确定一篇科研手稿的著作权:

  • 对工作的设想、设计或者对成果数据的获取、分析以及阐释有着实质性贡献;
  • 负责了起草工作或者对重要的知识内容有着关键修正;
  • 批准了最终版本;
  • 同意对成果对所有方面承担责任来确保成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ICMJE建议任何对文稿作出贡献但是不能符合以上所有4个标准的个体都可以被认可为编著者;同时研究人员们需要理解编著者和共同作者之间的区别来给予个体适当的认可。

然而近几年出现了从只有少数作者向多数作者转变的趋势;在某些领域里作者长名单的存在比其他一些领域还更普遍一些。最近一个关于大型强子对撞机的发现就有超过5000名的作者参与,而这5000多名作者有极大可能并不能符合ICMJE对著作权定义的标准。

超级著作权原因和影响

过长的作者名单有着许许多多的原因,一些大型的研究比如大型强子对撞机可能会不可避免地牵扯到许多编著人。在这些案例里,超级著作权是不切实际但并不一定就是欺骗糊弄的。这些研究因为促进了国际合作并扩展了前沿领域而变得很有价值。当然,如果是将单一的多机构项目名称而不是数千个人名归功到这样的研究里,这样的做法会更实际一点。

要发表文章的压力也可以导致著作权欺诈。一个人名下的出版刊物数量是与拿到研究资金、终身教职以及成功事业的机率挂钩的。为了规避职业失败的风险,在同一个实验室工作的科学家们往往通过在手稿上包括彼此的名字来增加名下的出版文章数量。这种做法当然会产生比实际作者数量更多的作者名单。

研究人员在机构的位置也可以对著作权产生“学术不道德”的影响。比如一些教授有很多庞大的研究团队,他们不可能轻松的对每一篇文章都有贡献,然而他们的名字却持续地出现在最后一名作者的位置上,这种做法可能会对那些想取得独立的年轻科学家们造成困扰。有一些科学家为了增加一篇出版物的可信度和认可度,也会邀请一些在本领域里很有名的学者作为“客座作者”署名到自己的文章上。

大学高校们需要拿出行动来解决机构等级制度对著作权上施加的“不道德”影响。可以通过给予初级研究员机会来匿名举报对他们施加压力要末尾署名著作权的教授;还可以通过限制研究团队的规模来确保教授可以对所有课题都会做有价值的贡献。

减少超级著作权需要改变“学术成功”的考核模式

在大部分案例里,超级著作权都可以通过遵守ICJME的指南来避免。为了合适地控制著作权,让作者们发表声明来解释他们是怎样分配文稿工作也是必要的。期刊的编辑可以在这个声明的基础上来授予著作权。

为了预防欺诈案例,那些被贡献被普遍认可的个体也需要被给予合适的认证,这就需要改变“学术成功”的考核模式。研究人员对科学贡献需要在著作权以外的其他途经上来衡量和体现。

例如,除了通过引用来衡量科研贡献,可以使用一个信用系统来评估。用这种途径,作者,技术编著人,以及导师们,都可以通过他们特定的贡献来被认证。科学研究和学术出版的这种“景观变化”呈现出了许多挑战,而找到一个可以在未来的学术世界里重新考核科研成就的系统才是解决著作权问题的重心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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