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撤稿后是不是还要有别的惩罚措施?

根据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ICMJE),对有问题的文章的可以采取三种措施:

  • 更正。比如文章中的数学公式或者统计分析错别字的错误,或者一些词句的使用可能会使读者对内容产生误读或者理解错误。良性的错误是学术出版的一部分,这些并不妨碍文章的科学价值。在进行更正的时候,期刊需要发表更正启事,说明对原文做的更改并且注明原文出处。同时链接应该重新指向最新的版本。
  • 编辑关注。当编辑注意到文章可能存在问题或者已经开始调查文章结果有效性的时候,可以贴出“编辑关注”的标签,以提醒其他的科研人员小心使用文章中的结论。
  • 撤稿。将以前发表的文章从杂志上正式撤稿,同时电子版的文章会打上“撤稿”标记。

撤稿是在学术上否定了文章的观点和结果,是比较严厉的行为。在2001年到2010年这10年间,撤稿文章的数量在不断增加,从22篇增加到339篇。这既是因为现在检测学术不端行为的技术在不断进步,也跟现在科研面临的压力日益增加有一定关系。同时因为这10年中文章发表数量大概是增加了44%,所以撤稿率的增加不见得就高很多。

作为期刊拥有的终极大招,期刊往往也不愿意频繁使用。毕竟一旦产生撤稿,各方都会受伤。期刊的可信度将受到质疑,读者往往会怀疑是不是其他文章也存在问题。而作者声誉受到很大影响,同时受到牵连的还有作者的单位和出版社。

但在现实中,有些研究人员根本不在乎向撤稿调查作出回应,甚至会觉得这样的撤稿实际上有助于他们宣传自己的科研工作。那是不是说明实际上目前对撤稿的处罚还不够严重,还需要加一点额外的处罚措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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