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期刊不喜欢发表重复研究结果?

随便翻翻一本期刊的文章发表要求,都离不开 Original (原创性)这个词,在期刊审稿过程中,只要审稿人说文章的观点不新颖,即使文章写得再好,被拒的可能性也会很大。而且越是权威的期刊对原创性要求越高,有时候审稿人先是巴拉巴拉表扬了一通,文章的表达很好,结果也很好,最后来一句But the idea is not new 就把文章给定性了。

重复研究或者验证性的研究,从文章的思想跟方法上都不会有太多原创性,这注定了是编辑不喜欢的文章类型之一。因为如果结果跟已发表的文章一样,那也只是表明了原先文章的正确性,而期刊在接受已发表的文章的时候,就已经认为经过同行评议之后,文章就是正确的,没有必要再发一篇马后炮的文章重复一遍结果。但是如果结果不一样呢?编辑首先怀疑的是重复研究可能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去重复别人的研究从另一个角度解读就是创新能力不足,搞不出新东西只好从重复别人的研究开始,能力既然不够,那过程出现一些毛病也是可能的。

反正发表重复研究结果怎么看都没有好处,为什么要多事呢?而对从事重复研究的科研人员而言,前景怎么看都不怎么好。期刊编辑不热心也就罢了,自己可能还会面临重复过程是错误的指责;而原先文章的作者可能完全不配合,拒绝回应重复研究的结果;即使最后期刊或者原先作者承认错误了,也可能只认为是小错误而不会选择撤稿。

但是不管编辑再怎么不热心,期刊总是有义务保证发表的文章的准确性。也许期刊不喜欢采取撤稿措施,但是提供一个折中的方式也是应该的。比如在每期保留一两篇文章的位置,刊登重复研究的结果。或者开辟一个论坛,专门用来刊登期刊文章的重复研究成果,而且允许作者不用支付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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